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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关于实施学生技能培训提升资助计划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7     点击量:

各处(室)、教学教辅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社会服务功能,增加年均非学历培训人次数,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实施学生技能培训提升资助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具有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籍且报名参加学校主办的资助计划并获得合格证的学生。

二、资助方式 

每名学生每年只能申请一项技能培训,学校资助每名学生相关报名费与培训费。

报名采取直接抵免的方式,即在收取学生培训费时按照报考证书报名费直接进行减免。

对参加培训班课程,不能获得合格证的学生,如需参加补考时需补缴学校规定的报名费。

三、学分认定

每个证书转换认定为 1 个学分,纳入大学生社会实践与综合

— 1 —素质训练课程成绩考核。2020 级学生为过渡阶段,取得一个证书,课程考核合格。从 2021 级正式开始,取得 2 个证书,课程

考核合格。对于不在提升资助计划目录中的证书,另行商议处理。

四、工作程序

1.组织报名。教学单位负责制定工信部专业知识证书培训方案,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力争在校生每年至少获得一个职业技能 资格证书,报名方式在华商 E 家报名,同时做好学生报名签名确认工作。

2.开班备案。培训实施前,各教学单位在开班前的 5 个工作日,原则上每个证书 40 人以上开班,在 OA 系统提交申报开班备案表、培训学员名册、课程培训安排等材料报继续教育处审核备案。培训的内容和课时应以这证书培训大纲为依据,结合岗位实际需要确定。

3.过程管理。在培训过程中施行点名签到、学业考核等制度,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在培训结束后按要求做好培训台帐包括备案表、课程表、签到表、照片或视频等。培训过程中由继续教育处不定时以现场检查、电话抽查等方式抽查。

4.考核鉴定。培训结束后,由开班单位按照职业资格考核鉴定的实施流程要求统一组织学员参加考核。

5.费用结算。考核鉴定结束后,教学单位按照实际成本开支

— 2 —及时进行项目支出结算。

6.成绩录入。由校团委协调开课单位安排专人录入成绩,完成大学生社会实践与综合素质训练的学分认定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充分认识到学生技能培训提升资助计划是提升学生技术技能水平,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提升创新强校工程得分的重要举措。

2.持续报名,滚动开班。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报名实际,做好与工种开课单位的协调工作,结合场地与师资的实际,统筹做好学生报名工种的分期分批开班与考证工作。目标是每年获取证书的学生人次不少于现有在校学生人数的 1 倍。

3.服务配合,不断提升。继续教育处、学生处、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全力配合教学单位做好学生技能培训提升资助计划的各工作,同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提高,持续完善学生技能培训提升资助计划。

附件:

1.学生技能培训提升资助计划证书目录

2.证书培训班办班学员名册

— 3 —3.证书课程培训安排表

4.证书资助汇总表

联系人:陈超文,联系方式:13660080036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2021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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