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华商职学〔2026〕20号)及《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华职学〔2026〕4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学院广泛宣传、学生自主申请、班级评议小组初审,学院认定小组复核。我院完成2026-2027 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学生初步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5日—2026年9月27日
公示期间,全院广大师生若对本次申请名单存在异议,反馈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材料需注明反映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具体异议事项,便于核查与回复。匿名、虚假信息或逾期提交的异议,不予受理。
广州校区:博A104东,刘老师,邮箱:540072090@qq.com
江门校区:创建楼322,程老师,邮箱:630781069@qq.com
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我院将按工作流程把认定结果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核。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医学技术学院
2026年9月24日